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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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侵权第一案在沪下判 搜狐互联网公司赔偿10万
  金华市民傅战备是一名短信写手,他将其所有的作品进行浓缩,取其精华后编成190条情书短信,合集出版了《我们俩》一书。就是这190条情书短信,日前引来了网络短信侵权第一案。
杨金志

  2005年1月30日,傅战备将自己创作的情书短信合集《我们俩》一书的大陆地区专有使用权授予金华市金魔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效期一年。次日,金魔方公司与搜狐新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短信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由搜狐互联网公司所有和经营的搜狐网站的短信频道建立合作页面,将《我们俩》中的短信上载以供用户浏览、使用。
  同年5月,《我们俩》一书出版发行,封面注明“搜狐sohu.com人气最旺的情书短信”。书中收录了傅战备所写的190条短信,每条短信旁边皆标明了搜狐网站供用户下载的短信代码。
  自合作期满后,傅战备多次登录搜狐网站的短信频道,发现仍可查阅到自己享有著作权的190条短信,并可下载至手机,下载资费标准为0.2元/条,于是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搜狐新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300万元。
  8月21日,这起“短信版权第一案”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搜狐互联网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就赔偿数额问题,因原告未能提供其实际损失的证据材料,被告的违法所得亦无法确定,法院在考虑了作品的创作价值,被告搜狐互联网公司侵权意图、时间、情节等综合因素后,酌情确定10万元赔偿数额。不过,法院认为搜狐新时代公司并未构成侵权。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07年6月5日法院主持第一次证据交换时,搜狐互联网公司向合议庭表示已将网站上的涉案短信全部删除,而事实上,190条短信依然在下载服务之列;在二十余天后的第二次证据交换中,仍有3条短信未被删除。针对搜狐互联网公司法律意识淡漠的行为,法院判决书后附加了法官后语,建议搜狐公司认真反思问题,多一份责任感,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杨金志)
  据新华社